费用包含:官方签证费、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返程快递费
服务优势:无需本人亲自递交、无需本人面签、我们全程协助办理,超高通过率
全国受理:我公司可为全国因私护照持有人提供签证办理服务
办理类型:个人商务签证
办理时长:15个工作日
入境次数:多次,以移民局(署)签发为准
可停留天数:按申请天数,以移民局(署)签发为准
签证有效期:按申请天数,以移民局(署)签发为准
马耳他-个人商务签证-所需材料(广州送签)
是否面试:提前预约,本人递交
收客范围:全国
| 请提供真实的申请签证所需资料;如被查到虚假资料,费用不退(我司会配合领事馆和出入境公安局调查等工作)。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签证所需材料: ★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为根据个人情况酌情提供 | ||||||||||
| 身份 证明 | 电子版 | ★个人信息表 | 表格内容将会被翻译成英文后正式递交签证申请,所以敬请如实、完整填写清楚,填写 完整并本人签字。确保联系电话是准确有效的,并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 |||||||
| 原 件 | ★护照 | 1、护照有效期至少还有 9 个月或以上,如有效期不足,建议办理新的护照再申请; 【如出境时护照有效期不足 6 个月,正常是无法出境的,请知悉】 2、至少留有 2 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如空白页不足,需办理新护照再申请; 3、如护照有损坏,或有过泡水等情况的,建议办理新的护照再申请; 4、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如果最近一次采集指纹信息的申根签证页在旧护照上, 则必须提供旧护照原件。 | ||||||||
| 原 件 | ★照片 | 两张相同的护照尺寸的白底免冠清晰彩照:需最近 6 个月内拍摄;保持嘴巴紧闭不露牙齿;双 眼睁开并直视镜头;尽量不要戴眼镜拍照,如戴眼镜拍照,则不能戴有色眼镜,眼镜不能 反光,镜框不能太粗,不能挡住眼睛;头部比例不能太小(须占照片大小的 70-80%) | ||||||||
| 复印件 | ●身份证 | 申请人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清晰,在同一张 A4 纸上); | ||||||||
| 原件及 复印件 | ●户口簿 | 1.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户口页的复印件。 2.如是集体户口,可以提供集体户口页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户籍章)及本人页复 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 ||||||||
| 生活 证明 | 复印件 | ●婚姻证明 |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 |||||||
| 邀请 方资 料 | 原 件 | ★英文邀请信 | 由马耳他邀请公司出具的邀请函,提供原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1. 需使用邀请公司正式的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2. 邀请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传真、E-mail; 3. 签字人的姓名和职位; 4. 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职位、就职单位等信息; 5. 写明申请人访问的具体目的、往返时间, 以及详细的行程; 6.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 |||||||
| 原 件 | ●资金证明 | 如果申请人此次行程的费用由邀请公司承担,则邀请公司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在马耳他公证的声明表格原件; 2. 相关辅助材料,如银行对帐单等资金证明。 | ||||||||
单位 证明 | 原 件 | ★英文在职 证明 | 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如是中文需附英文翻译件)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公司名、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2)落款处打上公司名、负责人姓名和职位、签发日期,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公章; (3) 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职位、入职时间和月薪; (4)邀请方公司的信息(名称、联系人等); (5)准假证明,写明具体的往返时间、访问目的; | |||||||
| (6)写明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7)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 ||||||||||
| 原 件 | ★单位证明 |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
| 原 件 | ●单位对账单 | 如费用由中方公司承担,则必须提供单位近 3-6 个月的银行对帐单,流水记录打到近 15 天内,A4 纸打印,需显示公司名称、帐号等信息,盖银行章,提供原件 | ||||||||
| 资产 证明 | 原 件 | ★资产证明 | 1.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 3-6 个月的进出账单: (1)到银行柜台打印(A4 纸打印),盖银行章,提供原件; (2)每月有进出帐,余额建议 5 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 (3)账单必须体现持卡人姓名,流水记录打印到近 15 天内; (4)最好提供能显示月收入的银行对帐单;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 。 (2)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 |||||||
| 行程 证明 | 打印件 | ★境外医疗 保险(中英 文) | 1、医疗保额不低于 3 万欧元(约 30 万人民币),并包含所有风险(紧急医务治疗, 紧急医疗转移以及遗体遣返); 2、保险必须覆盖在申根区域的整个停留期间,请注意,因时差问题建议您在后面多购 买一天的保险; 3、承保地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即目的地需是“ 申根地区国家 Schengen countries ”或 类似字眼),而不能只是单一国家(如“马耳他 ”); 4、证件类型选择“护照 ”,填写护照号码,姓名需同时显示拼音名; | |||||||
| 打印件 | ★英文机票 预订单 | 往返机票预订单(英文):中国和申根区域往返的机票订单,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机票 预订编号、始发地、 目的地、出发及到达时间等信息。 | ||||||||
| 打印件 | ★英文住宿 证明 | 住宿证明(英文):包含全程在申根区域的住宿证明,如酒店订单、租房合同等;订单 需显示申请人的姓名(与护照一致)、酒店的名称、地址、 电话、入住和离店日期等。 | ||||||||
| 注意事项 | 1、根据欧盟规定,从 2015 年 10 月 12 日起,所有有意申请申根国家签证的申请者( 12 周岁以下申 请者除外) ,本人均须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即俗称: 录入指纹+拍照)。 2、申请人应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签证中心递交申请,如不能准时到达,将有可能无法递交申请并需要重 新预约,或者申请人需另行支付 VIP 费用才可递交。 3、最早只能提前 90 天(以计划到达申根地区的日期为准)递交签证申请。 4、如果您要到多个申根国家,您须在主要目的地国家(您停留晚数最多的国家)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签 证;如果您要到多个申根国家,但是无主要目的国家(也就是说您在各个申根国家所停留的晚数相同), 您应该在第一入境国家的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签证。 5、领馆受理时间一般为 15 个工作日,请留意出发时间及早递交申请; 6、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通常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 如有必要,还会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资料或者亲自前往领馆面试,请务必配合。 7、所提供的酒店订单必须为真实订单,因领馆一般会调查,若查到有虚假资料,可能造成拒签; 8、原则上必须提供的重要原件资料,如邀请函、培训计划等,递交时请提供原件,若在只能提供复印件 的情况下,递交之后请申请人自行备好原件资料,因领馆有可能会要求后补; 9、所有必须本人签名的资料,包括委托书、 申请表等,请保持文件上的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10、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数由领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来决定,包括申请表格、行程、机 票、酒店,所以请申请人确认在申根国停留的确切时间, 以免出签后发现有效期与停留期与实际出行时 间不符 11、签证中心有 VIP 服务,可提升申请签证的服务体验,详细请咨询客服。 12、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提前咨询公证处;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 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我司也可代办公证认证,如需代为办理,请联系客服人员进行咨询】 | |||||||||
| 收客范围 | 全国接收,不分领区 | |||||||||
1、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领(使)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
2、领(使)馆保留对每一位申请人面谈或要求提供附加资料的权利,也保留让申请者回国后到领(使) 领来报到的权利,亦有权拒绝接受申请人的申请。
3、当您获得签证时,不保证您可以自由进入该国,最终是否能入境,由该国的边境官员决定。
4、若发生拒签状况,不退还费用并不另行说明理由;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同时放弃追究领(使) 馆和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申请人为办理签证购买机票和预订酒店等行为,为申请人个人行为,所支出 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5、“预订工作日”为领(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领(使)馆 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发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 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作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 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7、请申请人寄送原件资料前,将所有原件复印留存。在我司或者领(使)馆收到资料后,如有毁损或遗 失,我司只赔付工本费及登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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